教育孩子的三个理念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

教育 2023-10-10 16:19

继今年7月、9月公布了两批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之后,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又发布了《关于越秀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第三批)的公告》。此次共有4家培训机构上榜。

根据公布的情况,这些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办学行为异常,无法继续履行与培训对象的合同约定,存在退费纠纷。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指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预收费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纳税,应如实开具。

通知强调,要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教育孩子的三个理念,包括本通知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托管银行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

通知明确,教育、发展改革、人民银行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银保监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协同监管。建立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要将培训机构的预收费情况纳入其诚信建设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将培训预收费纳入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尽快组织并完成对本省(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教育孩子的三个理念,全面提升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的精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机制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县核录情况进行巡查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确保底数无遗漏、信息摸准确。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拉网式自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档、逐一标记,应纳尽纳,不留死角和遗漏。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智能化监管。教育部已建设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地要通过平台,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平台,完善机构教育孩子的三个理念、培训人员、培训材料、资金等信息并实时更新。同时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要注意严格区分线上教育和线上教育培训。

通知明确,2021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本地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平台上登记入册。11月1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逐一核查,标记运营状态,形成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底数。11月中旬起,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底数核查情况组织抽查,并对各地完成情况、数据质量等进行专门通报。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的重要性,务必提高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快推进,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数据不清、弄虚作假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瞒报欺骗、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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