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六种情况有哪些?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

农交动态 2023-06-10 08:06

宅基地顾名思义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但是不包括于宅基地相连接的农用地以及超出宅基地标准房屋的其他土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六种情况有哪些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

一、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六种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二、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不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但村委会以下情形有权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存在不正当使用宅基地行为的通过不正当行为得到宅基地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权属不清的因农村建设需要被国家列为征收对像并给予合理补偿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宅基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2、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3、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4、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6、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7、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8、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9、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以上就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六种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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