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的区别在哪?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发生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的区别在哪
一、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内涵外延的界定
“耕地红线”首先是“量”的概念即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可突破其次是“质”的概念即保证18亿亩耕地健康即不超过耕地自净能力范围的污染基础上的综合生产力也就是健康产能。
“生态红线”实质上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从内容上大致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含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红线、人居环境重大屏障红线和生态功能区红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服务于人类环境、资源和生态三大红线体系的综合概念。
所以“生态红线”与“耕地红线”的主要概念区别在于“生态红线”是一个立体概念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区域概念和土壤、水、空气等指标都囊括在保护对象范围内其保护对象是不同性质的、多元的“耕地红线”则是一个平面概念主要强调耕地的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保护的对象只有耕地基本农田。从广义上说“耕地红线”属于“生态红线”范畴原因在于“耕地红线”本身也是基于对自然资源利用、人类生存质量及安全为出发点而提出的概念。
二、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特征的异同
系统性与单一性。由于保护对象的不同“生态红线”与“耕地红线”在划定方法上分别呈现出系统性与单一性的不同特征。“耕地红线”划定方法比较单一而“生态红线”的划定与监管则涉及生态保护、环境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
强制约束与动态平衡。“生态红线”保护的空间范围一旦划定即有严格的法律、管控措施及环境准入制度未经科学论证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其范围相对固定严格约束。根据目前内蒙古、广西、江西、湖北4个试点划线的实例看“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平均比例大致占试点土地面积的20%但这仅仅是根据试点区域的环境与资源实际划定后的测算数据并非以后每个区域都能推广普适的固定占比和数量。而“耕地红线”划定的耕地数量则是动态平衡的在“18亿亩”这一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虽然存在占补耕地质量不等这一弊端但从空间上却是可以动态调整的。
稳步增容与动态维稳。红线划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生态红线”是为了不断完善和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以“确保保护性质不改变、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为原则在已有红线基础上增强和优化进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进程。相对于“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的调整则相对容易在地理空间上可能出现“南占北补”等跳跃性的调整所以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占优补劣”等弊端。
除上述不同外两者特征还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差异性。基于区域和国家的自然禀赋及社会经济差异两个红线的划定都应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不同实际开展资源环境的分级、分类及分区管理二是协调性。两个红线的划定与监管都应立足于区域和国家的资源环境现状与地方或国家的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适应力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人口—资源—环境”均衡三是可操作性。两个红线的划定都应遵循自然、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红线本身都科学合理配套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设定的红线目标要充分考虑到复杂的相关因素具备可实现性。
以上就是生态红线、耕地红线的区别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