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该如何补偿?
农民进城落户后如何保障其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权益是很多农户都比较关心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该如何补偿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针对王飚委员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统筹农村‘三权’退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提案农业农村部2023年8月15日回复称从目前试点情况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为薄弱在退出补偿方面缺乏资金补偿标准难以满足农民期望因此农民退出“三权”的意愿不高。
王飚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系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铜仁市委主委。此前他曾多次就推进农村改革等问题公开发声。
6月26日王飚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家分组讨论环节中表示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三权”退出进程全力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但由于“三权”退出尚处于探索阶段当前还面临不少突出困难和问题。“三权”对农民有多重效用价值目前尚未建立补偿资金筹措机制对于集体经济薄弱地区补偿金筹措存在较大困难若仅靠财政投入又将加重财政负担给地方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且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三权”退出补偿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三权”现实收益、未来价值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三权”退出补偿具体标准。
王飚建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中央、省、市、县分级建立“三权”退出补偿资金筹措架构稳妥有序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探索分批多次补偿、承包地宅基地折价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多样化补偿选择。
对此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中表示考虑到“三权”退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要坚持农民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审慎推进保障农民长远利益财政部提出目前不宜在中央层面出台农民退出“三权”的财政资金补偿等政策措施。“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各地探索‘三权’退出资金补偿的经验做法为具备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三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农业农村部称。
我国一直在稳步审慎推进农村“三权”制度改革。此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曾提出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中也指出对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
农业农村部指出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该部将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稳慎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并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配套政策。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2020年9月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结合农民实际需要探索了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的居住权益。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探索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法科学制订退出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宅基地和农房价值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关于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农业农村部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转让的具体路径并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支持各地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试点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