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江西省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我中心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限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一)本次面试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家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考生自我健康监测表》及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7:30-8:00之间到达面试地点签到、签署《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二)考生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8:00在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岗位开考顺序、考生面试顺序、考题(A卷或B卷),上交随身物品、听取考生须知。8:00以后报到的,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8:30准时开始,由工作人员全程引导考生进入主考场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
(四)面试成绩采取隔位公布的方式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听取完成绩公布后,当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离开考场。
(一)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如未上交上述物品,一经发现按舞弊处理,面试成绩判零分。
(三)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一经发现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生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组面试考官评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后现场隔位向考生宣布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未达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在75分以上。我中心将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一)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面试前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三)面试前7天内一直处在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面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情况的考生,须于面试前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且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面试前24小时内),并携带面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四)考生应及时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尽快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等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尽早转为绿码。
(五)面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积极配合落实防疫举措,进行考前相关信息审核筛查工作,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个人健康码、行程码、《考生自我健康监测表》等材料,自觉接受身份核验。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4.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赣后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面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染者的。
6.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在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并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7.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八)面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面试时间不补。
(九)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此次面试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我省和南昌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我省及南昌市卫健、人社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