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24条包括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审查审核、委托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等相关内容。《办法》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规定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审查、审核的一般程序引导其规范流转经营权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流转应当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
近年来我省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持续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综合价格及指数全面推行线上交易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云贷款”、土地流转合同“云签约”不断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示范片建设等重点工作探索土地出租转包、土地股份合作社、“小田”变“大田”等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有效方式。截至去年底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300万亩流转率超过62%有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障了粮食安全和疫情防控期间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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